包裝用發泡塑膠允收標準

週五, 13 二月 2009 09:20 自辦回收案 - 包裝用發泡塑膠回收作業允收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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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執行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簽訂之「包裝用發泡塑膠民間責任業者自辦回收清除處理合約」相關規定事項,敦請全國各執行機關、公司行號及民眾,於回收該項資源廢棄物時,務必全力配合指定回收處理廠依據「包裝用發泡塑膠回收作業允收標準」辦理,俾該項資源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作業得以順利進行。

包裝用發泡塑膠回收作業允收標準